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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超执法“十不准”!交通部和公安部新政能成乱执法的达摩克利斯剑?

 

自去年9·21以来,公路治超执法成各方瞩目的焦点。而各地在执法过程中也常曝出随意拦截货运车辆、暴力执法、以罚代管等乱象。因此,货运行业人士,特别是货运司机群体皆呼唤出台更大力度的监管措施,为规范行业健康发展,营造货运领域有序的营运环境,保驾护航。

11日24日,交通运输部与公安部联合印发《关于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简称《实施意见》)。

该文件是针对规范联合执法常态化工作的行为准则,对于广大货运从业者来说其影响意义非凡。尤其其中要求严格执行“十不准”纪律,条条都可击中行业乱象,令人拍手称快。对于货运司机来说,若能全国统一执行起来,使“十不准”成为执法者头顶的“达摩克利斯之剑”,其将为货运业健康发展带来福音,但若软在执行上,结果可能并不理想。

指向治超“乱象”的利剑

《实施意见》中要求,联合执法要严格执行“十不准”纪律。仔细读来,这10个不准,正是各地卡车司机反映的常见问题。

一是,不准制定和执行与全国统一超限超载认定标准不一致的地方标准。

二是,不准无执法资格人员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等执法行为。

三是,不准超出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范围实施行政检查和行政处罚。

四是,不准制定和执行罚款收缴合并的制度。

五是,不准利用职务便利,以各种形式收受当事人及其委托人财物。

六是,不准对同一违法行为进行重复罚款。

七是,不准对违法超限超载车辆只罚款不卸载。

八是,不准违规收取超限检测费、停车保管费、通行费等费用。

九是,不准超期扣留违法超限超载车辆不作处理。

十是,不准在公路超限检测站(点)以外现场处罚车辆超限超载违法行为,原则上所有对货车超限超载违法行为的现场检查处罚一律引导至公路超限检测站(点)进行。

那么,《实施意见》以及这“十不准”纪律是出台的背景和依据为何?

交通运输部公路局局长吴德金日前对《实施意见》进行了解读。他提到,在治超工作推进过程中,部分地区仍不同程度存在多头执法、重复罚款、以罚代管等问题,人民群众反映强烈。为此,交通运输部与公安部深入研究解决公路治超乱执法乱罚款问题,联合制定了《实施意见》。

可见,制度的建立,体现出了交通运输部门规范治超的决心,当然“十不准”更是一针见血剑指执法乱象。

“十不准”将面向“十乱”开刀

说“十不准”是向不规范执法开刀,一点不为过。因为在现实治超过程中,各地均存在不少相关执法乱象。

①拿执法认定标准来说。作为“十不准”的第一条“不准制定和执行与全国统一超限超载认定标准不一致的地方标准”使许多地区货运司机都有所感触。

现代物流报记者了解到,当地交警部门和交通部门对于治理货运车辆,在载重方面的要求标准仍存在不统一情况。山东籍司机徐先生反映,以6轴货车为例,交警按行驶证上要求牵引车头总重为8吨,牵引部分总重为40吨,合计总重48吨。而按照交通部门新GB1589标准要求,总重应为49吨,其间有一吨的差距。

行驶中总重不超49吨的6轴货车

治超严格按标准执行的有之,宽松执行的也有之。浙江区域货车司机就反映,自去年921之后,浙江对于上路的 6轴货车,只要总重不超55吨仍可免于处罚。

②就执法人员管理来说。无执法资格人员出现在队伍里,暴力执法等情况也偶有发生。安徽司机李先生曾向记者反映,去年在南宁被不明身份执法人员(后确认为当地民警),从高速公路拦截并送往不明地点检查货物的经历,期间就有未穿制服的社会人员,由于李先生是夜晚行车被查,所以受到惊吓不肯下车,但未穿制服人员便持棍棒打砸车辆,然后还打了李先生。这类现象在不少地区的新闻报道中,也时有出现。

③关于乱收费、乱罚款问题。罚款收缴合并、收受当事人及其委托人财物、重复罚款、不在治超场站执行、罚款不卸货等行为,在公路治理当中也是司机反映较突出的问题。

近期,由于货车捆绑的雨布在车尾下垂遮挡住了车辆号牌,一位安徽籍司机在某检查站便遭到交警要挟。起初交警以故意遮挡为由,拟扣12分罚款2000元。司机好说歹说,重新捆绑好雨布,仍不予通融,直到私下交出2000元现金后才免除扣分处罚。据介绍,司机没有其他违规行为,遮挡号码也绝非故意,但若不交出这笔现金,司机扣完12分就意味着驾驶证被降级,从而丧失从业机会。

当然,交警执法过程中有令人不满的地方,也有非常人性化的方面。据司机任先生介绍,有的交警遇到货车出现一些小问题,常以教育引导为主,在发现车辆号牌有污土时,会及时告知司机清理;发现反光贴问题时,也常以警告等方式处理,这让许多人都充满感激。“有时候是我们忽略了,比如号牌不小心被绳子或雨布挡住等,这的确有可能。交警善意提醒真的让人感觉不错。但是过分地罚款,或以罚款为目的故意找茬,就有些不尽人情了。”任先生说。

综合来看,面对这些乱象,交通运输部门要求的执法“十不准”纪律,根本上说是抓住了执法乱象的关键。

“十不准”考验执法部门执行力

《实施意见》内容发布后,“十不准”成为货运行业关注的亮点词汇。不少司机因盼来了监管执法政策而松了口气,但也有司机担心执行不到位。

①担忧执行不力。

《实施意见》在不少平台发布后,一些评论位置上的网友留言值得关注。网友“平常心”说:“国家政策是好的,问题是全国各地能不能按律执行!”;“一生平安”说:“政策是好政策,得有人执行啊。百吨王超载车谁管?”。也有地方网友反映12328监督热线有打不通的情况。总之,《实施意见》以及“十不准”或使不少司机未及反应,看来大家都在盼望早日见到实际效果。

②哪些方面执行更难?

首先,治超认定标准的统一。虽然新GB1589以及治超政策是在全国范围内实施,但仍有地方执行起来与标准有所出入。不少地区出现的“百吨王”,一直让不少标载运输的货运司机感到压力巨大。不过,行业人士认为,要解决区域“百吨王”并非一个政策就可以达到,是要多部门协作,从源头治理,要出组合拳。因此规范执法之外,还要结合当地行业现状,形成针对性治理方案,这需要一定的时间。

第二,执法人员管理。非执法人员参与执法,执法人员滥用职权等乱象本身属于执法队伍内部管理范围,但造成的负面影响巨大。“一颗老鼠屎坏了一锅汤”的情况并不少见。

长途货车司机担忧遭遇挑毛病“以罚代管”

从业几十年的司机刘先生表示,两年前治超中“以罚代管”的乱象,更多表现在路政人员身上,其中罚款可以万元计,大大超过交警的处罚力度。为此,货运司机超载遇到交警处罚时,得到的警告往往是:如果今后不改正,路政的处罚是严重的;而今路政人员检查,司机得到的警告是这样的:如果拒不改正,交警的处罚是严厉的。

也就是说,个别执法人员的不良表现往往破坏了整个执法队伍的名声。继而司机们对于执法乱象的注意力,也从个别执法管理人员身上转移到整个执法队伍上。所以,执法人员执行“十不准”纪律,需要100%到位,若有1%例外破坏了整个队伍,其结果将可能是100减1等于0的结局。这里的难点在于,以往负面影响较多,为己正名需要更长的时间。

第三,关于乱收费、乱罚款。“十不准”针对乱收费、乱罚款现象,更针对贪腐以及个别人暗中形成的灰色利益链。这其中涉及的问题可能要从内部工作制度上、薪酬等方面改进解决。同时,监管措施和惩治措施要到位,比如交通运输部设立的12328投诉热线等。不过,目前这些监管手段实施的力度还不够大,有地方12328热线基本形同虚设。要使治超处罚等执法更加透明、公正,交通运输部门、公安部门、货运企业、司机等相关方需要共同行动,共同监督,长期不断完善,一时恐难奏效。

总之,对于《实施意见》以及“十不准”铁律的发布,货运司机终究盼望真正实施起来,快速将行业带入一个公平、公正、阳光的运营环境。

对于交通执法者来说,“十不准”能否成为悬在他们头顶的“达摩克利斯”利剑,要看交通运输和公安等部门如何将这一政策严格施行。

对于货运行业人们来说,积极改进利于行业发展,只要开始就有希望,人们期待着新制度的实施,能够加快推进形成货运行业新秩序。